合同(两方)
甲方(聘用方)聘请乙方(受聘方)作为甲方的兼职教师,按课时计酬,双方不建立劳动关系。
合同(两方)
甲方聘请乙方为网络平台的课程录制讲师,并支付课时费。同时根据课程销售渠道的不同,乙方按不同比例收取提成。双方不建立劳动关系。
合同(两方)
在合作范围内,乙方担任甲方合作讲师,甲方对乙方进行培训与推广,并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课酬等待遇。但双方并非劳动关系。
有法律风险!适用于:非劳动关系的兼职教师聘用;不适用于: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的教师聘用。甲方(教育培训机构)聘乙方为兼职教师,定期结算课程。双方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注意仅适用于松散的兼职教师,一般不能对教师有上课之外的其它职责、管理要求。
(线上课程+推广)
甲方(培训宣传机构)与乙方(讲师)合作,甲方就乙方授课录制视频课程,并对视频课程进行线上、线下的全面推广。在提升乙方知名度的同时,甲方享有独家使用权。
合同(两方)
甲方(培训机构)聘请乙方(讲师)进行现场授课(临时授课、一两天的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