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简易模板(抵押、质押、保证)· 抵押担保 对于数额较大或风险较大的借贷,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经济实力的第三方作为保证人时,可适用本合同借款保证合同
甲方(出借人): 住所地: 通讯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借款人): 住所地: 通讯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丙方(保证人): 住所地: 通讯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丙方提供保证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元整(¥ 元);作为自然人之间借贷,最终金额以甲方向乙方实际交付借款金额为准。
二、借款用途 乙方借款用途为用于 。
三、出借资金来源 甲方承诺全部出借资金均系自有合法资金。
四、借款期限及借款交付 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甲方交付借款之日起算,交付之日为甲方向乙方指定银行账户(户名: ;开户行: ;账号: )汇出款项之日。
五、借款利率 借款月利率为百分之 ( %)。
六、利息支付 借款期限内,利息按月支付,即乙方应自甲方交付借款之日起每届满一个月向甲方指定账户(户名: ;开户行: ;账号: )支付一次利息。
七、保证担保 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丙方自愿履行连带保证责任;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其他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服务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
2、丙方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丙方同意,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如甲乙双方就延长借款期限达成一致,丙方的保证期间自动顺延至延长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丙方无需为此另行出具书面同意文件。
3、丙方承诺,如乙方以自己的财产就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向甲方提供抵/质押担保的,甲方有权先要求丙方承担保证责任,丙方不可撤销地放弃《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先诉抗辩权;甲方放弃或变更该抵/质押权的,丙方仍对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八、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未还清本金或者未付清利息的,乙方应就未偿还的本金及未付清利息的总额自逾期之日起按年利率24%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赔偿。
2、因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导致甲方向乙方追偿债务或者主张其他权利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服务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
九、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协商不成的,自愿选择第( )种方式解决: 1、交由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其他 1、甲方可按本合同填写的地址、电话向乙方、丙方邮寄通知、公告及其它书面资料,如存在拒收、查无此人或非乙方、丙方签收等情形,属于乙方、丙方的责任,视为已送达。如任一方地址、电话发生变化,则该方应在地址、电话发生变化之日起7日内书面告知其他方。 2、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按印且甲方交付借款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按印):乙方(签字/按印): 丙方(签字/按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址: 抵押合同(抵押方式:车辆抵押,泛指为以动产担保)
抵押权人: (下称甲方) 抵押人: (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主合同信息 1、 年 月 日,甲方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 (以下简称“债务人”))于签订的编号 为的《 借款合同》 (以下简称“主合同”) 2、乙方经认真阅读并对主合同充分理解,为确保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权利的实现,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约定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二、抵押物状况 1、乙方提供的抵押财产是: 车牌号: 车辆型号: (以下称“抵押物”)。 2、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3、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本合同签订之日,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经设定抵(质)押权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等的情况如下:
三、抵押担保的范围 1、乙方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下列范围: 1)主合同中的主债权; 2)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3)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公告费、保险费、评估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2、乙方抵押担保的范围不包括:
3、双方确认:乙方抵押担保的所有债务(无论何种名义)金额不超过 元。
四、抵押物的登记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房屋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在登记手续办妥之日起三日内将他项权利证明交抵押权人保管。如涉及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车辆登记证交由抵押人保管。 2、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时,依法需要进行变更登记的,甲方与乙方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 内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否则,乙方要对所担保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五、其它权利义务 1、乙方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2、如抵押物存在其它共有人,则乙方确认已经征得其它共有人的同意。 3、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4、在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权按期得到清偿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甲方应将保管的抵押财产产权或使用权凭证和其他有效证明文件退还乙方。 5、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由乙方占有、管理和使用。乙方应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应有任何使抵押物价值减损或可能减损的行为;不应以转让、赠与、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7、乙方应配合甲方对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养状况及权属维持情况进行检查。 8、乙方应为抵押物购买下列保险:
六、保证条款 1、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权不成立或未生效的,乙方应对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乙方基于本条承担保证担保的范围,与本协议约定的抵押担保的范围一致。 3、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七、其它 1、甲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电话: emall: 乙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电话: emall: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留一份,一份交抵押登记机关。 3、本协议签订后即生效,其中的抵押权在办理法律规定的登记手续后生效。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抵押合同(担保方式:房地产抵押,泛指为以不动产担保)范本一: 抵押权人: (下称甲方) 抵押人: (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主合同信息 1、 年 月 日,甲方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 (以下简称“债务人”))于签订的编号 为的《 借款合同》 (以下简称“主合同”) 2、乙方经认真阅读并对主合同充分理解,为确保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权利的实现,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约定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二、抵押物状况 1、乙方提供的抵押财产是: 房产地址: 房产证号: 建筑面积: (以下称“抵押物”)。 2、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3、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本合同签订之日,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经设定抵(质)押权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等的情况如下:
三、抵押担保的范围 1、乙方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下列范围: 1)主合同中的主债权; 2)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3)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公告费、保险费、评估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2、乙方抵押担保的范围不包括:
3、双方确认:乙方抵押担保的所有债务(无论何种名义)金额不超过 元。
四、抵押物的登记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房屋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在登记手续办妥之日起三日内将他项权利证明交抵押权人保管。如涉及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房产证交由抵押人保管。 2、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时,依法需要进行变更登记的,甲方与乙方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 内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否则,乙方要对所担保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五、其它权利义务 1、乙方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2、如抵押物存在其它共有人,则乙方确认已经征得其它共有人的同意。 3、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4、在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权按期得到清偿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甲方应将保管的抵押财产产权或使用权凭证和其他有效证明文件退还乙方。 5、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由乙方占有、管理和使用。乙方应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应有任何使抵押物价值减损或可能减损的行为;不应以转让、赠与、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7、乙方应配合甲方对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养状况及权属维持情况进行检查。 8、保险:乙方应为抵押物购买下列保险
六、保证条款 1、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权不成立或未生效的,乙方应对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乙方基于本条承担保证担保的范围,与本协议约定的抵押担保的范围一致。 3、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七、其它 1、甲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电话: emall: 乙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电话: emall: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留一份,一份交抵押登记机关。 3、本协议签订后即生效,其中的抵押权在办理法律规定的登记手续后生效。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电话: emall: 乙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电话: emall: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留一份,一份交抵押登记机关。 3、本协议签订后即生效,其中的抵押权在办理法律规定的登记手续后生效。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范本(二): 抵押人(甲方): 代表人: 抵押权人(乙方): 代表人: 甲乙双方为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签订本房屋抵押合同以作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抵押财产:甲方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一处房产。(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抵押担保范围:本合同担保范围限于主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借款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抵押房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抵押房屋由甲方自行保管并使用,甲方应妥善保管该抵押房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八条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由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_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乙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质押合同(担保方式:股权质押,泛指为以非实物资产担保)
质权人: (下称甲方) 出质人: (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主合同信息 1、 年 月 日,甲方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 (以下简称“债务人”))于签订的编号 为的《 借款合同》 (以下简称“主合同”) 2、乙方经认真阅读并对主合同充分理解,为确保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权利的实现,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约定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二、质押物状况 1、乙方同意将乙方所有的下列股权提供的质押股权是: 公司: (下称公司) 股权(出资比例): (以下称“股权”)。 2、质押权的效力及于股权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3、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本合同签订之日,股权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经设定抵(质)押权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等的情况如下:
三、质押担保的范围 1、乙方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下列范围: 1)主合同中的主债权; 2)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3)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公告费、保险费、评估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2、乙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不包括:
3、双方确认:乙方质押担保的所有债务(无论何种名义)金额不超过 元。
四、股权质押登记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并在登记手续办妥之日起三日内将他项权利证明交质押权人保管。如涉及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其它权利义务 1、乙方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2、如股权存在其它共有人,则乙方确认已经征得其它共有人的同意。 3、乙方已经取得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相应批准,不存在股权质押的任何妨碍。
六、保证条款 1、因下列原因致使质押权不成立、未生效或未实现的,乙方应对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乙方基于本条承担保证担保的范围,与本协议约定的质押担保的范围一致。 3、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七、其它 1、甲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电话: emall: 乙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电话: emall: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留一份,一份交质押登记机关。 3、本协议签订后即生效,其中的质押权在办理法律规定的登记手续后生效。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车辆抵押合同
抵押权人: (下称甲方) 抵押人: (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主合同信息 1、 年 月 日,甲方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 (以下简称“债务人”))于签订的编号 为的《 借款合同》 (以下简称“主合同”) 2、乙方经认真阅读并对主合同充分理解,为确保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权利的实现,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约定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二、抵押物状况 1、乙方提供的抵押财产是: 车牌号: 车辆型号: (以下称“抵押物”)。 2、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3、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本合同签订之日,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经设定抵(质)押权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等的情况如下:
三、抵押担保的范围 1、乙方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下列范围: 1)主合同中的主债权; 2)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3)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公告费、保险费、评估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2、乙方抵押担保的范围不包括: 3、双方确认:乙方抵押担保的所有债务(无论何种名义)金额不超过 元。
四、抵押物的登记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房屋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在登记手续办妥之日起三日内将他项权利证明交抵押权人保管。如涉及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车辆登记证交由抵押人保管。 2、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时,依法需要进行变更登记的,甲方与乙方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 内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否则,乙方要对所担保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五、其它权利义务 1、乙方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2、如抵押物存在其它共有人,则乙方确认已经征得其它共有人的同意。 3、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4、在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权按期得到清偿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甲方应将保管的抵押财产产权或使用权凭证和其他有效证明文件退还乙方。 5、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由乙方占有、管理和使用。乙方应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应有任何使抵押物价值减损或可能减损的行为;不应以转让、赠与、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7、乙方应配合甲方对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养状况及权属维持情况进行检查。 8、乙方应为抵押物购买下列保险: 险种金额备注 全车盗抢险车辆价值 车辆损失险车辆价值
六、保证条款 1、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权不成立或未生效的,乙方应对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A.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B.乙方在本合同中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C.因乙方的其他原因导致本合同抵押权不成立或未生效; D.因乙方的其他原因导致本合同抵押权未能实现或部分未实现。 2、乙方基于本条承担保证担保的范围,与本协议约定的抵押担保的范围一致。 3、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七、其它 1、甲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电话: E-mail: 乙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电话: E-mail: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留一份,一份交抵押登记机关。 3、本协议签订后即生效,其中的抵押权在办理法律规定的登记手续后生效。
本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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