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成龙,山东大学法律硕士,现为山东滕达律师事务所主任、枣庄刑辩委员会委员。所著论文《医疗损害赔偿体系中的重构》、《网络著作权民事侵权案件管辖权确定研究》分别荣获2009年省、市律师优秀论文二等奖、2013年第十一届华东律师论文大赛二等奖。办理了郑峰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为目前国内博客著作权短文诉讼赔偿的最高案例。2014年办理了滕州市公安局第一大贩卖毒品案,2015年为滕州市检察院第一大受贿案辩护。2016年办理了影响全国的“车震案”。2013年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15年被评为滕州市第四届“十佳优秀律师”。2016年被山东省司法厅提名“2016年度法治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