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财税-您触手可得的风控顾问!

车位/车库买卖合同

一方购买另一方车库的,双方可订立本合同。

文档类别

·        买卖转让

车库买卖合同

甲方(车库出卖人):    省   房地产公司

电话:  

乙方(车库买受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通过公开拍卖竞得xx小区 幢 号车库,属 结构。  

二、乙方按规定付清成交款    (大写:    ),拍卖佣金   (大写:    )。  

三、甲方统一办理《产权证》,车库面积以产权部门登记为准,办理费用由乙方支付。  

四、甲方暂按小区物管费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车库物管费,即每平方建筑面积xx元。如遇调整物管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

五、甲方对车库设施提供有偿维护、修理。

六、乙方在使用车库时,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将车库以经营用途使用;  

2、不准将车库出售、租赁或以其它方式转让给xx小区以外的住户或单位使用;

3、乙方在购得车库后,应将停放的车辆牌照、车主姓名、车库编号在物管公司做统一登记;  

4、禁止将车辆停放在车库以外的楼前、楼后及其他公共场地;  

5、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刺激性物品,防火、防爆、防污染,不对小区住户产生不良影响;

6、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在小区内应缓行,并注意行人车辆,如发生交通意外自行负责;小区内禁止鸣号,以免影响小区住户;

7、严格遵守物业管理条例及物管公司对小区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觉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乙方须与小区物管公司签订《车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违反以上规定行为,甲方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或处理。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省房地产公司  

乙方:

代表:  

日期:          日期:





适用于:无产权车位转让

甲方(转让方)向乙方(受让方)转让甲方所有的车位的使用权,乙方支付费用。


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

甲方(转让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受让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车位使用权转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1.   车位信息

1.1.    车位概况:

1.1.1. 车位坐落:   省   市   区   路   号

1.1.2. 所在楼层:-1层

1.1.3. 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1.1.4. 车位编号:请填充

1.1.5. 权利性质:出让

1.1.6. 面积:    ㎡

1.1.7. 车位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

以下简称“车位”。

1.2.    车位抵押情况:车位无抵押,亦不存在其他担保物权。

1.3.    车位租赁情况

1.3.1. 车位现有租赁情况如下:

(1)承租人信息:请填充

(2)租期: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

(3)租金:每月¥   元

1.3.2. 对于现有租赁,双方同意在车位交付后继续由乙方履行租赁合同,双方应配合办理通知承租人等事宜。

1.3.3. 相关款项按如下处理:

(1)押金:¥   元,由甲方在车位交付之日前转交给乙方,由乙方向承租人履行归还押金的责任。

(2)租金:甲方已收取至   年   月   日,该日以后的租金由乙方向承租人收取。如承租人向甲方交纳,应由甲方转交给乙方。

1.3.4. 甲方应取得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如因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1.4.    甲方(转让方)承诺:

1.4.1. 该车位系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独立建筑空间,并不属于必要附属设施,也未随该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产权一并转移。上述独立建筑空间并未计入业主公摊面积。

1.4.2. 上述车位情况均属实。甲方所提交的车位相关证件、材料、相关人员声明(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相关人员同意出售证明等,以实际提供的为准)真实有效。甲方具备出售、处分该车位使用权的全部权限。

1.4.3. 除本合同中明确披露的以外,该车位使用权无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形,可以正常出售、过户。且该车位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对车位价值有重大影响的缺陷、瑕疵。

1.4.4.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再对该车位进行任何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处置。

2.   车位使用权转让

甲方确认,将该车位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

3.   转让价款与支付方式

3.1.    车位使用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3.2.    付款方式

3.2.1. 首笔款: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    %(百分之    )的车位转让价款给甲方。

3.2.2. 尾款: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给甲方剩余转让价款。

3.3.    甲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甲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4.    发票

本合同中约定的价款或交易金额为含税金额,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信息要求如下: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  

增值税率:  

4.   陈述与保证

4.1.    本合同各方均向其他方承诺:

4.1.1. 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以外,该方拥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所必需的所有合法权利以及所有内部和外部的批准、授权和许可,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董事会批准。

4.1.2. 该方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全面和有效的。

4.2.    甲方承诺:

4.2.1. 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与资质。

4.2.2. 如今后涉及该车位产权登记事宜,应无条件配合并协助乙方办理产权登记,并承担与之相关的各项费用。

4.3.    乙方承诺:

4.3.1. 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与资质。

4.3.2. 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该车位使用权转让价款。

5.   合同变更与解除

5.1.    在本合同约定的车位使用权转让期间,如因政策变化使得该车位满足过户转让条件,则乙方应将剩余转让价款于双方办理过户手续当日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5.2.    在本合同约定的车位使用权转让期限即将届满时,如该车位所在地区仍未实行车位所有权登记制度,则双方可在转让期限届满的30日前决定是否延长该车位的使用权转让期限。

双方决定延期的,应当同时协商确定该车位使用权的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5.3.    在本合同约定的车位使用权转让期间,任何一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6.   违约责任

6.1.    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5‱(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付款义务。

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2.    甲方违约解除责任

6.2.1.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不具备处分车位的完整权限的;

(2)甲方将车位使用权又转让给其他主体,或者对车位进行其他与本合同履行相冲突的处分的;

(3)甲方提供的证件、资料等不真实、不完整、无效,导致后续可能无法办理车位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

(4)甲方车位存在严重瑕疵且未事先披露的;

(5)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6.2.2. 甲方违约提前解除本合同或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同时承担如下责任:

(1)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

(2)逾期未退还的,应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计算利息损失,直至实际退还之日。

(3)要求甲方按照总转让价款的20%(百分之二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如双方约定且支付了定金,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定金责任;

(5)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

6.3.    乙方违约解除责任

乙方违约提前解除本合同或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同时承担如下责任:

(1)立即退还甲方交付的全部资产、材料。

(2)要求乙方按照总转让价款的20%(百分之二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3)如双方约定且支付了定金,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定金责任。

(4)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

6.4.    任何一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情形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

本合同中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守约方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守约方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费用/违约金/罚款、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鉴定费用、诉讼仲裁费用、保全费用、律师费用、维权费用以及其他合理费用。

7.   其他约定

7.1.    不可抗力

7.1.1. 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合同签署后发生的、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7.1.2. 不可抗力的后果:

(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

(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4)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7.2.    按时履行重要

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就本合同项下各方的每一项义务而言,按时履行均十分重要。

8.   合同送达方式

8.1.    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通知方式:

(1)甲方接收通知方式

联系人:  

地址:  

手机:  

(2)乙方接收通知方式

联系人:  

地址:  

手机:  

8.2.    双方应以书面快递方式向对方上述地址发送相关通知。接收通知方拒收、无人接收或未查阅的,不影响通知送达的有效性。

8.3.    上述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8.4.    一方变更接收通知方式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确认变更,否则视为未变更。

9.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订单/附件/补充协议等(如有)引起或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车位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0.     附则

10.1.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10.3.   本合同经各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合同正文)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签名):



甲方(车位出让方)将有产权的车位转让给乙方(受让方),乙方支付价款。

车位转让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出让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车位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一致,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   车位概况

车位地址:       

车位编号:       

车位面积:        平米(以现场实际测量为准)

车位产权证号:       

该车位的装饰、设备、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际勘察状况为准。(以下简称该车位)

二、   车位转让款及支付方式

1. 甲、乙双方同意,该车位的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    元)。

2. 甲、乙双方同意,车位转让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 一次性支付:该车位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当日,乙方一次性全额支付给甲方。

(2) 分两次支付:乙方于            日前支付人民币(大写)        (¥    元);车位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三日内,乙方付清余款。

3. 甲方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三、   车位的权属转移登记

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应于        内共同办理车位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如相关登记机构要求甲方和/或乙方必须亲自到场办理的,则甲方及/或乙方应当按照相关登记机构的要求亲自到场办理。

四、   车位的交付

1. 甲方应于            日前将该车位交付给乙方,并完成物业登记变更等相关手续。

2. 该车位交付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该车位符合使用条件;

(2)甲方结清与该车位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等);

(3)其他约定:               

五、   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1. 甲、乙双方同意,本次车位转让所涉及的税费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甲方承担;

(2)乙方承担;

(3)               

2. 甲、乙双方同意,该车位交付前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交付后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构成根本违约。发生根本违约时,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解除本协议,且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车位转让总价款的    %的违约金,同时,违约方已收取的款项应全部返还。

2. 若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本协议车位转让总价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 15 日的,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协议车位转让总价款的    %的违约金。

3. 若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办理车位过户手续或未按期向乙方交付车位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价款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 15 日的,乙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本协议总价款的    %的违约金。

七、   争议解决

与本协议签署和履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车位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   其他约定: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签字):

地址:

联系方式:




专业&一站服务
全程&全域服务

复合&跨界服务

赋能&降本服务
LAW & CONSULTING DESIGN

共享知库
风控工具
体检治疗
法律财税
赋能降本
联系微信:cpa-and-lawyer 电话号码:06325551616 联系邮箱:yijiayi@yi-jia-yi.com 联系电话:15266297537 联系地址:山东省滕州市法院对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