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 ***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出租房屋的坐落于***,土地证面积***,土地证号***,房产证号***。 第二条租赁期限,自 *** 年 ***月 *** 日到 *** 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赁用途: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年度租金人民币*** 元/年,租金从第二年开始,每年递增*** %。每年***月***日前付清当年度的租金,先支付后使用。 第五条房屋交付及返还 1、房屋交付:***年***月***日按现状交付,双方办理房屋移交手续。 2、房屋返还:合同期满,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则乙方应于合同期满的3日内将租赁房屋返还给甲方。乙方对房屋的装修、不能移动的装修、装饰和改扩建工程亦应无偿移交给甲方,并保持房屋的完好性。 第六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乙方自行承担在租赁期间实际发生的水、电、气、通讯、消防、卫生、安全等应该由房屋使用者支付的费用。 第七条房屋装修、维修约定 1、乙方需将装修方案报甲方书面同意。 2、装修改造费用(水、电、气、消防、安全等营业及行 政机关所要求的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的装修工作,应严格遵守规划、建设、消防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的管理规定,甲方委托乙方报批,并提供相关资料,报批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间的维修及安个维护义务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房屋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房屋进行房屋转租及合同转让。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2、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并不承担房屋的装饰、装修费用,已交纳的租金不予退还,未交纳的租金按日收取10%的滞纳金。 1)严重损坏承租房屋(法定鉴定机构鉴定),在甲方书面提出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2)拖欠房租按日收取 的滞纳金,拖欠租金***个月或拖欠金额满***元(含)以内的,经甲方书面通知仍不交纳的。 3、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捺印): 乙方(签字捺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甲方产权证或业主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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