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离职协议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住所地: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公民身份号码: 户籍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其他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确认劳动关系基本事实一、原劳动合同情况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按以下第 种方式(单选)确定双方已签订的最后一期劳动合同的合同期: (1)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二、工作年限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可多选)确定乙方在甲方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合并计算为 年 个月: (1)计算转业军龄:乙方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参军服义务兵役,转业(退伍)被安置(分配或招收)进入甲方(或关联企业 )工作,其军龄 年 个月计算为在甲方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2)计算调动工龄:乙方于 年 月 日进入 单位工作, 后由劳动部门批准经组织调动或成建制调动方式进入甲方(或关联企业 )工作,至 年 月 日期间未进行经济补偿或未收取生活补助费的工龄 年 个月计算为在甲方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3)非本人原因改变单位工龄:乙方于 年 月 日进入 单位工作,乙方非因本人原因从原单位进入甲方企业工作,至 年 月 日改变单位前未进行经济补偿或未收取生活补助费的工龄 年 个月计算为在甲方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4)原单位变更工龄:乙方于 年 月 日进入 单位工作,因原单位变更(合并、分立、改制、合资、合作、产权转让、单位改变性质、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进入甲方企业工作,至 年 月 日改变单位前未进行经济补偿或未收取生活补助费的工龄 年 个月计算为在甲方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5)本单位实际工龄:乙方于 年 月 日进入甲方本企业工作,开始建立劳动关系,至 年 月 日在甲方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为 年 个月; (6)分段计算工龄:乙方在甲方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根据2008年1月1日前后进行分段计算,从乙方 年 月 日进入甲方本单位工作, 至2007年12月31日在甲方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为 年,2008年1月1日至 年 月 日在甲方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为 年 个月(适用于2008年1月1日以前入职); (7)其他方式: 。 三、工资标准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在( )解除( )终止 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 元。【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按照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应发劳动报酬计算,包括各种形式的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技能工资等)、奖金(含年终奖)、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属于劳动报酬性的工资收入,但不包括用人单位按照规定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动保障和安全生产监察行政部门规定的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等费用),按照规定标准支付的独生子女补贴、计划生育奖,丧葬费、抚恤金等国家规定的福利费用和属于非劳动报酬性的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四、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鉴于 (影响劳动合同履行的客观事实),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条规定,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单选)确定离职原因,于 年 月 日( )解除( )终止劳动合同: (1)乙方因 等个人原因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3)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4)由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5)由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6)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7)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8)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9)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0)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1)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被人民法院免予刑事处分、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刑事处罚),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2)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发生计划外生育(有劳动合同约定或规章制度规定),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4)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5)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6)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在履行规定程序后进行裁减人员; (17)甲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在履行规定程序后进行裁减人员; (18)甲方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在履行规定程序后进行裁减人员; (19)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在履行规定程序后进行裁减人员; (20)劳动合同期满,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未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需要延续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21)劳动合同期满,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合同,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22)劳动合同期满,乙方同意在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下续订劳动合同而甲方不同意续订合同,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23)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终止; (24)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劳动合同终止; (25)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 (26)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终止; (27)甲方被责令关闭,劳动合同终止; (28)甲方被撤销,劳动合同终止; (29)甲方决定提前解散,劳动合同终止; (30)其他原因: 。 五、职业健康保护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可多选)确定离岗健康检查情况: (1)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甲方按规定要求乙方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并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 (2)乙方未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工作,甲方为乙方提供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并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 (3)乙方未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工作,乙方自愿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体检并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 (4)其他方式: 。 第二部分 计发离职待遇六、离职待遇与补偿1.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可多选)确定乙方的离职待遇合计 元,甲方制定工资表列明应发项目及数额、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及数额、实发数额等内容: (1)计发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的工资 元; (2)计发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的奖金 元; (3)计发 年度年终奖/季度奖 元; (4)计发 年 月至 年 月期间的高温津贴 元; (5)按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元/月的标准为基数计发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的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工资 元; (6)按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元/月的标准为基数计发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的休息日加班工资 元; (7)按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元/月的标准为基数计发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元; (8)计发 年度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 元; (9)计发未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代通知金 元; (10)计发相当于 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元; (11)计发企业福利费 元; (12)计发 年 月 日至 年 月 _ 日期间的病假工资 _ 元; (13)计发一次性生活补助费 元; (14)计发额外一次性补偿 元; (15)计发其他 元。 2.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天内(或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离职待遇,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单选)确定付款方式: (1)通过委托银行代发的方式存入乙方在职期间的工资卡银行账户; (2)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转入乙方在 银行账户: ; (3)支票; (4)现金; (5)其他方式: 。 3.甲方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至 年 月 止,缴存住房公积金至 年 月 止,缴纳 保险费至 年 月止。 第三部分 离职工作交接七、离职工作交接1.乙方在甲方的最后工作日为 年 月 日,乙方应当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 天内(或在 年 月 日前)严格按照甲方的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办结工作交接。 2.乙方因岗位职责接触甲方单位财产、重要客户资料、工作成果、计算机电子数据、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等工作文件,需要按照甲方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编制移交清单列明移交的资料和物品 等内容,在完成工作交接后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确认单。 3.甲方应当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 天内(或在 年 月 日前)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及原因、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数额等内容,交付证明时由乙方签收,甲方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四部分 培训服务期与竞业限制八、培训服务期1.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 元(包括专业技术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及因培训产生的直接费用(如住宿费)),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按照《专项培训服务期协议书》约定乙方应当在甲方处服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因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违约金数额不超过甲方提供的培训费用,并不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九、竞业限制1.乙方在职务范围接触甲方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乙方掌握甲方的 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乙方负有保密义务。 2.甲乙双方约定对乙方实行竞业限制(竞业限制的范围为 ,地域为 ,期限为离职之日起 个月),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甲方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每月 日前支付乙方竞业限制补偿 元(不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竞业限制期限内,乙方不得到与甲方本单位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竞业限制补偿。 3.双方未另外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竞业限制义务以上述约定为准;双方另外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与上述约定不一致的,以另外签署的协议为准。 第五部分 承诺与违约十、承诺与违约1.在本协议签订前甲乙双方均需了解《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可多选)承诺最终解决争议: (1)除本协议约定外,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续存期间及终结劳动关系形成的权利义务已全部清理完毕,包括但不限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奖金、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工资、高温津贴、带薪假期、年休假待遇、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规定的福利、劳保费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2)除本协议约定外,甲乙双方之间再无其他劳动争议,乙方同意放弃通过劳动仲裁、司法诉讼以及控告投诉等救济途径向甲方(或本协议涉及关联企业)提出任何要求的权利; (3)乙方收取本协议约定的款项后,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或本协议涉及关联企业)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或任何其他控告投诉等; (4)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甲乙双方已依法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依法履行了各自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薪酬福利、休息休假、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劳动保护、职业健康等); (5)乙方是管理人员,日后其他用人单位以合规有效方式对乙方进行人事背景调查的,甲方承诺在乙方离职后 年内对乙方背景调查以书面或口头方式给予客观积极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任职期间工作能力、工作表现、薪酬待遇、诚信度、人际关系能力、职业操守、离职原因。 (6)其他方式: 。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可多选)确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1)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 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约定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至履行完毕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双倍计算迟延履行利息); (2)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本协议规定款项的,自约定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至实际付款完毕之日止,甲方应当按未付款每日 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由于甲方的原因,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为乙方办理档案转移或相关社会保险手续的,应当向乙方支付造成社保待遇损失的赔偿金 元; (4)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间履行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元(不高于因违约产生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但客观上不可能完成或因甲方原因无法完成的除外; (5)乙方未能按规定完成工作交接,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之后再行支付;若乙方未能依照本协议完成工作交接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而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6)乙方违反本协议承诺向甲方提出仲裁(或诉讼)请求或追偿的,乙方应当返还额外计发的补偿 元(以高于法定经济补偿的部分为限); (7)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交付 等(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文件原件)工作交接内容的,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金 元(以返还物品的经济价值或履行后可预见的可得利益为限); (8)甲乙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不高于因违约产生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9)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口头、书面方式、平面媒体、社交网站或网络信息渠道发布甲方未公开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资料,包括企业运营策略、客户技术资源、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信息,不得发表任何不利于甲方企业、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的言论。乙方违反本条款约定,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10)其他方式: 。 第六部分 附则十一、附则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记载的通讯地址为其真实有效的通讯送达地址,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互相发出通知文件或交付物品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通讯地址履行送达义务。如通讯地址发生变化,甲乙双方应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否则因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未通知方自己承担。 2.在本协议签订前,甲乙双方均应仔细阅读本协议条款,甲方应当就本协议中免除用人单位责任的条款对乙方尽到提示义务,本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3. 文件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书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名之日起生效,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其他甲乙双方其他约定: 。 签署地点: 省 市 区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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